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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工作一個月沒領薪水員工縱火燒雜貨店

彰化一名男子,到雜貨店上班一個月,竟然用汽油縱火燒店,他供稱因為手頭緊跟老闆借錢,老闆不借,加上薪水沒領到,一氣之下燒店洩憤,但雜貨店老闆說,這個人經常借錢,前後已經借他3萬多元,超出月薪的2萬5千元,認為不需要再支付薪水,沒想到遭到對方縱火報復。

凌晨火警,燒的是雜貨店,火勢延燒迅速,幾分鐘而已,店內燒的一片火紅,很快的整間店燒光光,這場火警不是電線走火、也不是煮東西不小心,一名51歲男子,自己到派出所自首。

縱火男子:「從這邊丟進去。」

他是雜貨店的員工,上班一個月,用打火機點燃沾滿汽油的毛巾,丟入倉庫縱火。

縱火男子:「中間都有3千、5千的借據,結果一開始借都沒問題,後來要借他就唸,唸了他不汽車貸款新竹竹北汽車貸款第二順位房貸銀行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信用貸款貸款率利高興,我也不高興在心裡。」

他說,手頭緊跟老闆借錢老闆不借,又說工作一個月沒領到薪水,不滿所以走人,只是過幾天後,要回去拿衣服,發現老闆把鑰匙都換了,一氣之下縱火。

雜貨店老闆:「都還沒領薪水就透支,一直借、一直借,早就借到超過月薪了。」

雜貨店老闆很無奈,男子工作期間經常開口借錢,看在他是朋友介紹來的份上,有時借他2千、有時借他3千,前後已經累積借他3萬多元,超出說好的一個月薪資2萬5千元,認為當然不用再支付薪水,沒想到好心沒好報,對方竟然放火燒了雜貨店。

TVBS網路新聞整理報導未經同意不得轉載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工作-個月沒領薪水-員工縱火燒雜貨店-08574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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